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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撞人称后台硬气焰嚣张 近照曝光称要报复

编辑:beauty 2013-05-26 09:25

 

肇事女司机被拘9天罚500元

5月24日17时40分许,毕某驾驶牌号为豫R95668的黑色本田雅阁轿车沿宣化大街南侧人行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汤帝大厦门前,左侧后视镜擦碰到由东向西行走的小学生吴某。随后,毕某与小学生的母亲王某发生争执,态度恶劣,并踢了王某一脚,继而引起周围群众不满和围观,现场群众情绪激烈,将肇事车辆掀翻,并进行砸、烧。

济源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交警、特警、治安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23时50分许,肇事车辆被拖离现场,现场群众陆续散去,无人员伤亡。截至目前,没有发生次生事件。

现查明,肇事司机毕某,女,1987年生,北海办事处人,未婚,无业,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之规定,毕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经检测,交通事故发生时,毕某血液中未有酒精含量。

 

车主购买使用套牌被拘10天

毕某所驾驶的豫R95668黑色本田轿车系其从卢某处所借。经查,该号牌为套牌,系卢某非法购买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之规定,卢某因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天,并处罚款3000元,没收伪造号牌,驾驶证计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毕某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各行其道等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3150元,驾驶证计12分。对毕某的两项处罚分别予以执行。

公安机关在对现场处置过程中发现,张某站在被掀翻的轿车车顶,持械对该车进行打砸,并煽动群众,高喊口号要将车点燃。随后,张某拿打火机点燃一纸箱后扔进该轿车内企图烧车,被在场消防队员及时扑救。后公安机关依法将其带离现场,经过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00.38mg/ml,为醉酒状态。张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看守所。

5月25日下午,济源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前往医院看望慰问王某,并向其通报了对肇事者毕某的处罚结果,王某对处罚结果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