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vdo 2011-06-22 17:19
记者了解到 ,因整形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美容效果难鉴定、美容师无资质、收费混乱……一些美容店对顾客极力忽悠,却根本不顾及客户的隐私和权益,导致顾客难以维权的现象屡屡发生。彦女士去年在一家整形美容门诊做了眼部整形手术,因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暴露,在签协议时用了个化名。可出现纠纷后,对方却以没有她的档案为由,不承认她做过手术。
案例一整形用化名惹来麻烦
市民彦女士表示,2010年2月的一天,她来到台东一家美容整形门诊,做绣眉和内路眼袋祛除术,接待她的工作人员让她先交了1200元钱。绣眉结束后,工作人员让她到该美容机构的四方门诊店做手术。“当时这家店正好没电了,他们告诉我说,四方店水平和医疗条件更好。”
在四方店,双方签订了手术风险协议书。“做整形涉及个人隐私,我签协议用了化名。”彦女士说。手术之后,彦女士的眼部出现了不良反应,后来又到济南做了修补手术。彦女士称,她多次找两家店进行理论,但没有结果,遂将该美容机构台东店告上了法庭。
3月4日,市北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彦女士拿出录音、发票、手术风险合同签字等,证名自己确实把钱交给了这家美容机构在台东的分店,并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在四方店完成了手术。
但因为彦女士使用的是化名,让对方抓住了把柄:“医疗档案上没有彦女士这个人,即使她真做过美容手术,也是在四方店做的,跟台东店没关系。”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台东店和四方店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只是在业务上相互联系,当时收取彦女士的费用也是代收。目前,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案例二交了预付款美容店停业
2009年8月,市民陈女士在市南区一家美容店做美容。工作人员告诉她,办卡存预付款可成为会员并获积分,有一系列优惠。陈女士于是分几次在该美容院预存了5万多元。“交完钱后大概两个月,我发现美容店竟关门了。”无奈,陈女士只好起诉美容店店主,要求退回收取的5万多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这是一种预付费服务行为,对于这种服务应当警惕。市民在接受这种服务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越细越好。此外,单次购买与长期预付费数额差别大的话,要提高警惕。”山东韬戈律师事务所张坤律师说,如果选择了预付费服务,市民要密切关注商家动态,出现停业、装修、易主等情况,及时向消协投诉或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三美容没效果吃哑巴亏
去年上半年,市民周女士在台东逛街,一家美容院工作人员将宣传单页递到她的手中。“做我们的美容项目,您的皮肤会变得白滑细致。”听到介绍,周女士花500元办了一张美容卡,并开始接受服务。一段时间后,周女士越发觉得脸部不舒服,自己的脸并没有像广告词说的那样变白皙、光滑,她担心美容可能会对自己的健康造成伤害,便去医院检查,又花了一些费用。
之后,她找到该美容院理论,希望退款及获得赔偿。美容院负责人称,美容效果差是周女士的心理问题,他们没有给周女士造成伤残或后遗症,所以不会退款或赔偿。
山东世誉律师事务所的段玉怀律师表示,美容院与会员,往往没有书面合同,虽然会员卡可能证实服务合同成立,但是美容效果却没有条款约定,所以,在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并且已经履行美容服务的情况下,很难界定是否违约。
律师提醒美容前后要留照片
张坤律师表示,美容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鉴别美容整形机构的资质,看是否有许可经营的资质、经营项目有没有超出资质,或者观察一下一般医学整容行业应配备的医疗设备等是否完善,以及行医资格是否按时年检等。
其次,做美容整形手术前,市民应咨询专业的医师,看自己是不是适合做手术。在做手术时,最好要有家人陪同。此外,保存好美容前后的照片,以方便维权。
再次,市民应该知道美容整形的效果很难鉴别,除非发生明显的医疗事故,因为对于美和丑没有法律上的定义。